(一)入驻企业房租减免支持。
对企业承诺年度网络销售收入或主营业务达到梯度对应标准的,自入驻之日起按梯度给予企业事前房租减免支持,支持标准为第一、二年100%,第三、四、五年60%、40%、20%。同时为加强对企业的管理,入驻前应缴纳不低于3个月房租的保证金,保证金暂由第三方运营机构收取。如年度认定未达到承诺的,入驻企业按合同约定或入驻协议承担当年已享受的房租减免支持。
房租减免梯度支持表
序号 | 承诺标准 | 房租支持面积 |
1 | 年度网络销售收入500-1000万元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; | 不超过200平方米 |
2 | 年度网络销售收入1000(不含1000万元)-2000万元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0万元以上; | 不超过500平方米 |
3 | 年度网络销售收入2000(不含2000万元)-5000万元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0万元以上; | 不超过800平方米 |
4 | 年度网络销售收入5000万元(不含5000万元)-1亿元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; | 不超过1100平方米 |
5 | 年度网络销售收入1亿元(不含1亿元)-2亿元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; | 不超过1400平方米 |
6 | 年度网络销售收入2亿元(不含2亿元)-5亿元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000万元以上; | 不超过1700平方米 |
7 | 年度网络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(不含5亿元)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。 | 不超过2000平方米 |
(二)入驻企业装修补贴支持。
对入驻企业5年内,自入驻之日起按企业承诺每年或5年平均税收贡献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梯度标准支持。装修方案经第三方运营机构初审、武侯新城管委会审定后,装修进场施工,按工程预算给予50%、装修结束后按审计报告结算再给予50%装修补贴,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,补贴标准按税收贡献梯度给予支持,最高不超过3000元/㎡,按装修预算的20%收取保证金,保证金暂由第三方运营机构收取。如年度认定未达到承诺的,入驻企业按合同约定退还当年已享受的装修补贴支持。
装修补贴梯度支持表
序号 | 税收贡献装修支持标准 | 装修支持 |
1 | 年度税收达到每平方米500元及以上的; | 不超过1000元/㎡ |
2 | 年度税收达到每平方米1000元及以上的; | 不超过1500元/㎡ |
3 | 年度税收达到每平方米1500元及以上的; | 不超过2000元/㎡ |
4 | 年度税收达到每平方米2000元及以上的; | 不超过2500元/㎡ |
5 | 年度税收达到每平方米2500元及以上的; | 不超过3000元/㎡ |
武侯区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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