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,培育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,成都市商务局拟开展成都市示范平台企业、 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评估和申报工作。
一、2019年度企业总结评估
对已纳入我市 2019 年度示范平台企业库、创新型电子 商务企业库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库的企业进行总结评 估,通过评估的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纳入 2020 年度成都市示范平台企业库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库和电子商务公共 服务平台库进行跟踪服务。相关事项详见《市商务局关于 组织开展 2019 年度示范平台企业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、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成商务发 〔2020〕149 号)。
二、2020 年度企业申报
(一)通用标准
1.工商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我市的企业;
2.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行业规范,企业 须无违法、违规、失信等不良记录;
3.非经营性网站(平台)须取得 ICP 备案证(号), 经营性网站(平台)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;需 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,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。
(二)分类标准
1.申报成都市示范平台企业,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:
(1)注册、平台上线、项目运行及 ICP 备案证(号) 取得时间均满 2 年(企业申报截止日期止);
(2)初创型示范平台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营业收入达 500 万元,或最近一个年度的平台交易额达 5000 万元;成 长型示范平台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营业收入达 1 亿元,或 最近一个年度的平台交易额达 10 亿元;规模型示范平台企 — 2 —业最近一个年度的营业收入达 10 亿元,或最近一个年度的平台交易额达 100 亿元;
(3)具备平台特征明显、新技术应用超前、新模式运 营高效、新业态优势突出、新产业特色鲜明等特点,具有 规模优势或成长快速等特征;
(4)企业建立完整的管理、技术和财务制度,财务状 况良好,资产负债率合理,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 续盈利能力。
2.申报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,须同时达到以下 条件:
(1)注册、平台上线、项目运行及 ICP 备案证(号) 取得时间均满 1 年(企业申报截止日期止);
(2)企业拥有优秀的创新管理团队,有创新投入及资 金来源;
(3)项目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或技术领先,创新性、 示范性、可行性较好,在所属领域具有较强的革新性和突 破性,在业务规模、市场份额等方面具有高成长性,在促 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方面效果明显。
3.申报成都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,须同时达到以 下条件:
(1)企业注册、平台上线时间均须满 1 年(企业申报 截止日期止);
(2)平台具有专业运营团队,包括但不限于金融、人 才、技术、物流仓储、营销推广、行业咨询及培训、品牌 及标准化,以及财务、法务、公共关系等 10 项及以上服务 功能;
(3)本年度内平台须举办非盈利性电子商务培训、沙 龙、资源对接等活动达 10 次;
(4)平台服务对象达 100 家,服务水平较高、服务对 象满意度及经济社会效益较好。
三、申报材料
详见附件《关于转发《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示范平台企业、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》。
四、申报时间、地点
2020年11月20日(星期五)15: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市武侯区商务局电子商务科(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栋3单元807),逾期未报视为放弃。
关于做好2020“蓉漂人才荟”系列活动人才需求报送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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